长沙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流程

长沙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流程

1.院、系(部)教学督导制定年度和分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送交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归档。

2.由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总体安排院教学督导的教学检查工作。

3.院教学督导根据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的安排,协同相应的系(部)教学督导一起,按时完成相应教学检查任务。

4.教学督导听课时要做好记录,填写好《长沙医学院课堂授课质量评价表》或《长沙医学院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表》,经全面综合衡量后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5.由一名院教学督导负责汇总并按周写出听课结论,送交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6.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将改进建议反馈至有关系(部)、教研室。有关教研室和教师必须根据教学督导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7.院教学督导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那些未能在限期内作出整改者,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向所在系(部)通报,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8. 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每2周将归纳整理的最新动态和突出问题向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教务处处长汇报一次,同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