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衡阳校区,前身为湘南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89年,1999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主体迁往长沙,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长沙医学院。2009年4月经衡阳市教育局批准,在衡阳校区的基础上设置了衡阳市潇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有以医学类为主五年制大专和三年制中专专业。

   学校教学资源充足,现有占地面积220余亩,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00多万元,包括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电教中心、具有现代化先进教学的多媒体教室及机能、形态等实验室的重要实验设备,完全能满足医学及其他几个专业的教学实验的需要。现有图书资料188411册,期刊800余种,书刊总价值近1000万元。学校现有教师2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6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3%。

  “追求卓越,培育英才”,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与我们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创职业教育崭新的明天。

   一、优惠政策

   国家补助: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新政策规定,凡在我校就读的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学生入学注册后,按国家政策发放。另我院还实行国家级、院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市教育行政及物价部门颁发的标准执行。

 1)五年制大专各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临床医学、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6个专业8700//生;护理、针灸推拿2个专业8500//生。

 2)三年制中专各专业学费(暂定)3500//生,具体标准待物价局报批。

 3)住宿费:1000//生。公寓式住宿,均带洗漱间、卫生间、“三电”(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进房。

 4)书籍费、工作服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 

    衡阳校区专业一览 

计划形式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对象

毕业待遇

1

临床医学

五年

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发五年制大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派遣计划。

2

高级护理

五年

3

医学检验技术

五年

4

药学

五年

5

中医学

五年

6

医学影像技术

五年

7

针灸推拿

五年

8

医疗美容技术

五年

1

会计

三年

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发三年制中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派遣计划。

2

物流管理

三年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年

4

旅游管理

三年

5

物业管理

三年

6

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

三年

 地    址:衡阳市红湘路 258 号

 邮    编: 421001

 联系电话: 0734---8800706 880119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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